在小学毕业典礼的歌声中,我们走出了小学校园,踏入初中,成为了一名初中生。
两个月的暑假时光转瞬即逝,我们也快要开学了。翻出记忆册,目光定格在了8月31日这天。
我匆忙地往学校大门口走着,门口地面上铺着一条红色的地毯,知道班级后,我去询问志愿者大姐姐,初一(3)班怎么走,经过大姐姐的指引,我沿着红地毯走向班级。
进入班级后,已经有一位男老师在班级里,后来才知道这是我们的班主任廖老师,他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他的头。前面几乎没有头发,只有后面才有一点儿稀稀疏疏的头发,就像刚入春时大地上的小草,放眼望去,远没有夏天长的茂密。前面一部分就像一颗卤鸡蛋,使人难以忘记。
刚见廖老师以为他是教数学的,再看一眼便觉得是教语文的,经过廖老师的自我介绍,才知道他是教信息科技的,光从他的面貌根本猜不出他教哪门学科。
紧接着语数英三门学科的老师自我介绍,语文老师戴有一副圆框眼睛,身材魁梧。数学老师大致四五十岁的样子,稍显严厉,英语老师高高瘦瘦,较显亲切。随着时间指向11:40的时候我们去了食堂,食堂的饭菜都还算合口。
下午我们去了报告厅,听校长和顾老师等人演讲,表明我们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,要用比小学更严格的规矩约束自已。一天就这样忙忙碌碌的过完了。
夏日的骄阳逐渐落去,这也是告别小学的最后一次回想,而明天迎接我们的则是秋天的秋风,早上明媚的太阳,更是美好的一天。
风迎面袭来,带来一阵清凉,忽闻河畔树梢上的鸟儿鸣唱,春天来了。
家乡的空气一直都清新的,走在回家的路上,刚下过雨的地面潮乎乎的,一种自然的泥土气息会使劲地往鼻子里面跑,让你舒畅,惬意。
遥望田园里,花儿的眼睛一眨一眨的,红红绿绿的,一滴滴小水珠在上面漫舞,柳树挥舞着自己的手臂,是对春天的欢迎与热情。
生命因运动而更加充实,运动将我们的精力消耗殆尽,使我们无暇去从事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。运动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,它赋予我们健康、自信和活力,让我们共同享受运动的乐趣,让生命更加绚丽多彩。
在此之前,我对运动并没有什么兴趣,总是沉迷于手机游戏中。每当妈妈催促我睡觉时,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机,步入卫生间,洗去一天的疲惫。
我是在过年的时候看了一部电视才喜欢上打篮球的,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《篮球旋风》。
我是看到剧中精彩而华丽的运球,才对打篮球产生了浓厚兴趣。我被他们的精神感染,我决定加入学校篮球队,用自己的努力去追逐梦想。
我还记得刚开始没有球,就跑到球场上向别人借,好不容易借到一个,结果愣是投了两三不沾。于是我就回到家拿着一个足球,穿一双板鞋在家里一乱胡运,画个圆圈当篮筐使。第一次做成胯下的兴奋与激动,让我感受到了运动的魅力。还记得第一次会做背后的喜出望外,那种突破自我的成就感让我更加坚定了追逐梦想的决心。
第一次打单挑,心中充满了紧张与激动,仿佛电影中的一幕。我努力后的实力在眼前展现,让我感到无比振奋。
对方慢慢持球往前走,我紧张地盯着他,心中不断告诉自己要保持冷静。突然,他一个假动作,我被晃得有些不知所措,他顺势投了一个三分,球刷网而入。我接到球,一个哈达威步突破,没有突掉。我再来了一个的横撤步,准备投篮。然而,就在我准备出手的那一刹那,对方的手掌迅速伸出,将我的投篮盖了下来。这一幕让我心生敬佩,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。虽然这次我输了,但我相信只要我不断努力,下一次一定会有不同的结果。
运动使我戒掉了游戏,它如同一把魔法的钥匙,打开了我运动的大门。每一次挥洒汗水的瞬间,都仿佛是我与自己的深入对话,每次奋力冲刺的瞬间,都是我与未来的密约。我坚信,只要我执着不懈地付出,未来的画卷定将回我而绚丽多彩。`
亲情最珍贵
亲情,这两个字写出来用不了几秒,结构也极为简单,但却纯粹得不含一丝杂质。
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我捧着一本书,书中的一篇文章让我潸然泪下:一个拳击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夺得冠军,其他人纷纷打电话祝贺,唯有他的母亲在电话那头心疼地问:“孩子,你现在是不是手很疼?”或许,只有最爱你的人才不会在意你的成就,而是首先关心你是否安好。
百岁老人冰心曾在《纸船》中写道:“母亲,倘若你在梦中看见一只很小的白船儿,不要惊讶它无端入梦。这是你至爱的女儿含着泪叠的,万水千山,求它载着她的爱和悲哀归去。”
母亲乘着纸船而来,带来了一针一线,用她沧桑的双手编织着你们的回忆,你永远不懂“爱”这个字的分量。寒风中夹杂着落叶,北风呼啸,犹如一头野狼的长鸣,既惆怅又孤独。你手捧着这条温暖而凄凉的围巾,久久不能释怀。
“腊七腊八,冻死寒鸦。”腊月的初旬,噩耗如同从天而降的飞机,来得突然,去得匆忙,带走了一位九十多岁的老人。噩耗从家里传来,你马不停蹄地往家跑,到家后,连遗体也未看到。他老人家什么也没留下,只留下了一封信,你打开看了两眼就看不下去了。“你们过得还好吗?”“我寄的东西收到了吗?”“最近怎么也不往家里打个电话啊?”“我给你织了条围巾,天冷,记得戴上。”
屋外的雪花纷纷扬扬,北风呼啸,凋零的落叶随风舞动。
猫和老鼠本是天敌,猫无论何时都想抓到老鼠填饱肚子,而老鼠也想尝一尝猫肉的滋味。
一天,猫看见了老鼠出洞来冰箱找食物吃,猫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。老鼠背着一大块奶酪,向鼠洞奔去,却正好看见了猫,猫赶紧向老鼠扑去,老鼠先往后瞄了一眼 ,然后飞奔去鼠洞,猫连忙抓住老鼠。老鼠大叫:“停,猫大哥,您先别着急吃我!你想想,在大城市里,你可是孤家募人、每天趴在猫窝里,主人开心了,摸一下你,生气了,你连个屁都不是。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大急。我在,还可以跟你唠唠家常,若是我不在了,您又能和谁诉苦呢?你干嘛非要和我过意不去呢?”猫的眼珠左三圈右三圈地转,点了点头,似乎明白了什么,然后把老鼠放了。
从此,它们虽心底还是想干掉对方的,但表面上还是和谐了许多。早上说句早啊!晚上说句睡啦,让人以为猫和老鼠一直是朋友呢!
这一切被宙斯看到了,虽然心里高兴,但却不表现在脸上,他想验证猫和老鼠到底是不是化干戈为玉帛了。
于是,他先把猫叫到一边,变出一只被绑起来的老鼠,问:“猫,老鼠自古以来就很可恶,现在给你个机会,解决掉他。猫的两眼放光,
口水直流三千尺,立马把老鼠撕了个粉碎。到老鼠那边,宙斯又好戏重演,老鼠先是装出一副扭扭捏捏的样子,把猫的毛一点点拔掉,
然后就开始大口撕咬。宙斯嘴上虽没说什么,但心里也是酸溜溜的。
宙斯回到天庭,感慨万千,猫和老鼠自古就是死对头,种种行为习惯都相差甚远,而在这件事上却惊人的相似啊!宙斯脑袋里像碎掉的豆腐脑一样,一片混乱,好久都无法平静。
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。——题记
朝花,乃清晨之花朵;夕拾,即傍晚去捡拾。由此可知,《朝花夕拾》乃是鲁迅先生回忆往昔岁月的文集。
童年时期的鲁迅,生活无忧无虑。他聆听祖母讲述老虎拜师的故事,从蛇口中救下可怜的隐鼠精心饲养,甚至将其视为墨猴;他还会听长妈妈讲美女蛇吃人却被老和尚收进盒子的故事。这些充满童趣的日常趣事,皆成为了《朝花夕拾》中的珍贵素材。
随着年龄增长,父亲对鲁迅寄予厚望。将沉浸在“乐园”中的鲁迅送进“最严厉的私塾”,只因那里有极方正、质朴且博学的寿镜吾老先生。父亲又在鲁迅及家人急切盼望迎神赛会之时,突发奇想要求鲁迅背诵《鉴略》。
父亲病重,家境每况愈下,年幼的鲁迅开始接触当时的社会。奔走于“名医”之间,却发现这些所谓的“名医”不过是巫医不分、故弄玄虚之辈,这让鲁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社会的黑暗。
于是,年幼的鲁迅只能踏上外出求学之路。在日本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,鲁迅结识了藤野先生。在那里,他还经历了两件改变其学医救人想法的事情:匿名信事件和看电影事件。他幡然醒悟,倘若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,即便治好了他们的病,也毫无意义。自此,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,以文字唤醒沉睡的人们。
黄昏之下,阳光洒落,那颗渴望拯救中国的心,缓缓沉淀。
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。——题记
朝花,乃清晨之花朵;夕拾,即傍晚去捡拾。由此可知,《朝花夕拾》乃是鲁迅先生回忆往昔岁月的文集。
童年时期的鲁迅,生活无忧无虑。他聆听祖母讲述老虎拜师的故事,从蛇口中救下可怜的隐鼠精心饲养,甚至将其视为墨猴;他还会听长妈妈讲美女蛇吃人却被老和尚收进盒子的故事。这些充满童趣的日常趣事,皆成为了《朝花夕拾》中的珍贵素材。
随着年龄增长,父亲对鲁迅寄予厚望。将沉浸在“乐园”中的鲁迅送进“最严厉的私塾”,只因那里有极方正、质朴且博学的寿镜吾老先生。父亲又在鲁迅及家人急切盼望迎神赛会之时,突发奇想要求鲁迅背诵《鉴略》。
父亲病重,家境每况愈下,年幼的鲁迅开始接触当时的社会。奔走于“名医”之间,却发现这些所谓的“名医”不过是巫医不分、故弄玄虚之辈,这让鲁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当时社会的黑暗。
于是,年幼的鲁迅只能踏上外出求学之路。在日本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,鲁迅结识了藤野先生。在那里,他还经历了两件改变其学医救人想法的事情:匿名信事件和看电影事件。他幡然醒悟,倘若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,即便治好了他们的病,也毫无意义。自此,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,以文字唤醒沉睡的人们。
黄昏之下,阳光洒落,那颗渴望拯救中国的心,缓缓沉淀。
“汪汪!”一抹欢快的黄色身影如闪电般从屋子那头疾驰而来,蓬松的尾巴摇成了一朵绚烂的菊花,精准地扑入早已张开双臂之人的怀中。随后,它亲昵地依偎在我们一家三口身旁,那一刻,幸福被相机永恒定格。
这条给我们带来无尽欢乐与温暖的狗儿,大名“傻狗”。或许你会心生疑惑,如此可爱的小家伙怎会被冠以这般名号?其实,它初到我家时,全然没有一般小狗的活泼劲儿。那眼神,呆滞而怯懦,尾巴紧紧夹在两腿之间,小小的身躯蜷缩成一团,窝在狗笼的角落里,宛如一个被遗忘的小可怜。无论我们如何呼唤,它都仿若未闻,纹丝不动。爸爸见状,笑着打趣:“瞧它这傻模样,别的狗都学会跳绳了,它却只知道发呆,干脆就叫傻狗吧!”神奇的是,自从有了这个名字,它像是突然被点化了一般,逐渐变得机灵起来,如今,握手、打滚等小把戏早已不在话下。
时光悄然流转,傻狗慢慢长大,骨子里的野性也渐渐显露。它开始抗拒回笼,好几次险些成功逃脱,每次都让我们费尽周折才能将它擒住。然而,有一次经历,至今仍深深烙印在我的心间。
那个周六,我睡了个懒觉,起床后打算下楼买包方便面应付一下。谁能想到,门刚一打开,傻狗便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。起初,我们并未太在意,想着它熟悉回家的路,玩累了自然会回来。可直到我吃完面,作业也快写完了,仍不见它的踪影。往日它出去玩顶多半小时,这次却已过去了三个小时。我心中隐隐不安,急忙下楼寻找,来来回回找了两圈,却一无所获。焦虑如潮水般涌上心头,我仿佛热锅上的蚂蚁,坐立难安。我匆忙赶回家,拉着妈妈一起再次展开搜寻。遗憾的是,我们又找了两圈,依旧毫无收获。此时已临近中午十二点,妈妈无奈,只得先回家做饭,毕竟爸爸下班回来要吃饭,下午还得上班,不能耽误。我不甘心,独自一人前往物业调监控。就在监控调到一半时,妈妈打来电话,兴奋地告诉我傻狗自己回来了。那一刻,悬在我眼眶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,夺眶而出。我心中虽有一丝嗔怒,想要好好教训它一顿,但最终还是满心欢喜地原谅了它。
从那以后,妈妈总是笑着对旁人说:“我们家有四口人,还有一个特别的小宝贝。” 它不仅仅是一只宠物,更是我们家庭中不可或缺的一员。在它身上,我看到了忠诚与陪伴的力量,也深刻体会到,家人之间的爱与牵挂,无关物种,无关言语,只在那一次次的等待、寻找与原谅中,愈发深沉,坚不可摧。
当枯叶回归枝丫,重现初萌绿意,它寻得了幸福;当动物重温幼年,再次依偎母亲,它觅得了幸福;当老人重拾年少,重与玩伴嬉闹,他们亦收获了幸福。而我,幸福便是踏上故乡的小路。
每年归乡皆在年关,车于高速驰骋,遥见山上那棵迎客松,心便知晓故乡已然临近。故乡的小路,稻香常伴,然冬日一至,这专属的美好便隐匿踪迹。
丰收时节踏上小路,金麦似海,麦浪翻滚,仿佛在向行人躬身行礼;红柿如灯,高挂枝头,笑盈盈地散发着甜香。一路行来,果香氤氲,随手摘取两枚果实,也无人会加以责备。若逢乡亲,定会被热情招呼多拿些,哪怕吃不完,他们也会送至家中,这份浓浓的乡情,暖人心扉。
记忆深处,故乡的小路逢冬便泥泞湿滑,冻土坚硬,可于儿时的我而言,在这路上蹦跳玩耍,却成了难忘的欢乐源泉,亦是故乡漫步的独特韵味。
春日的小路则满是诗意。繁花簇拥,芬芳袅袅,彩蝶蹁跹于花丛,似在进行一场盛大的舞会。鸟儿欢歌,啼声婉转,似天籁之音流淌。绿树葱茏,草莓隐现,恰似红玛瑙藏于翠幕之间,信手采撷一颗放入口中,酸甜的汁水在舌尖散开,顿感心旷神怡。
冬日踏上这泥泞小路,虽缺失了诸多季节限定的乐趣,却能听闻杀羊宰牛的声响,那是年味渐浓的宣告。更有爷爷奶奶在小路尽头伫立等候,他们的笑容与怀抱,如暖阳般驱散寒意。有时,捡起地上未燃尽的鞭炮,轻触打火机,抛向一旁,“轰”的一声,炸响的是独属于故乡的喜乐与童真。
踏上故乡小路的这份幸福,于他人或许微不足道,于我却是心中至珍。它宛如稀世明珠,被我温柔珍藏于记忆的宝盒,永不褪色。